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

2022-06-30 18:36:2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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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西咸新区(直管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招收初一新生600名,共14个班

 

二、招生对象

具有新城户籍学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

 

三、划定学区

春城十八里、枫丹丽舍、德杰国际城、星河湾、万科理想城、中天诚品、秦汉佳苑、华清园·文津观澜(原启迪佳莲小区)、旭辉江山阅、保利时光印象(临时学区)

 

四、日程安排及所需资料

7月9日—7月10日 

9:00-17:00 组织筹备会及人员培训

 

7月11日—7月21日 

9:00—11:30 14:00—16:30 资料审核

 

审核地点:初中部东报告厅

 

审核前请先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学生及家长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及微信公众号(x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1)。

 

(一)具有新城户籍学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审核时间:7月11日至7月15日 

7月11日 春城十八里、枫丹丽舍  

7月12日 德杰国际城、星河湾

7月13日 万科理想城、中天诚品

7月14日 秦汉佳苑、华清园·文津观澜(原启迪佳莲小区)

7月15日 旭辉江山阅、保利时光印象(临时学区)

 

需携带资料:

1.《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和学生页)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籍卡(学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5.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学生现场审核

 

(二)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审核时间:7月18日

需携带资料:

1.《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符合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2)

3.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籍卡(学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5.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学生现场审核

 

(三)优抚对象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符合条件的秦创原创新人才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至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由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

审核时间:7月19日

 

需携带资料:

1.《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父母页和学生页)

3.房屋产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4.学籍卡(学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5.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学生现场审核

 

(五)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学生

审核时间:7月19日

 

需携带资料:

1.《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监护人居留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5.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学生现场审核

详情参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2〕81号)

 

(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审核时间:7月20日-7月21日

 

需携带资料:

1.《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和学生页)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务工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流出证明(参照附件4)

6.房屋产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7.学籍卡(学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8.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学生现场审核

 

注意事项

1.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在父母房产地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需提供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和学生页;

2.身份证、居住证要求父母信息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现场查验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学校留存不退还;

4.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合法真实有效,若使用虚假资料或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工作人员将不予办理并取消我校入学资格。

 

温馨提示:请按规定时间及地点进校,佩戴口罩,自觉接受疫情检查。

 

 

附件

附件3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秦汉新城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在学区内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收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西咸新区非本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新城按学区登记入学。